大洋新mSATA聞 時間: 2014-08-12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何小敏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何小敏 實習生 張海燕 通訊員 劉川 徐小卓) 閃嫁美固態硬碟國人,等了10年卻移民不成。近日,增城法院審結一起涉外離婚案件,判決准許女方的離婚訴請。
  2004年5月,跟隨父母在美國居住且擁有美國綠卡的阿華(化名)回廣東探親,經人介紹認識了比自己小10歲,正值青春年華、容貌姣好的阿美(化名)。6月7日,認識不到一個月的二人便閃婚了。婚後一個月,阿華就返回美新成屋國居住給阿美辦移民手續。
  2009年10月,領事館移民官員認為二人自2006年8月至2009年10月三年期間未在一起共同生活,拒絕了阿美移民申請。不久,阿美致電阿華表示,“如果辦不了移民,就離婚算了”,但阿mSATA華不同意離婚。
  2010年,阿華取得美國國籍。阿華稱,他再次向美國移民機構為阿美申請移民,雖已受理但至今再無任何信息。2010年,他第三次回國暫居,但阿美態度冷淡化療飲食,以種種理由拒絕和阿華更多的共同生活了,甚至連阿華回美國都沒有送機。之後,阿美和阿華再無聯繫,直到2013年11月26日,阿美向增城法院起訴離婚。
  庭審中,阿華稱自己是弱智,阿美嫁給他是為了出國。阿美則否認了關於阿華弱智的說法,稱是雙方相處不夠,對婚姻失去信心。阿華則說自己前後在阿美和其家人身上花費了人民幣20多萬元,感覺這是一場有預謀的騙婚騙財。
  法院審理認為,二人未經深入瞭解即倉促結婚,其婚姻基礎差,婚後又長期異國分居,近10年來雙方共同生活時間不足3個月,根本未建立夫妻感情,准予離婚。對於阿華提出其先天弱智的主張,因無證據證實,法院無法確認。
    (原標題:閃嫁華人,移民不成10年後離婚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i93xihto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